一、拖欠工资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不可以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并可要求结清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老板拖欠工资可不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
老板拖欠工资可不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报酬争议的,可不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书面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板拖欠工人工资的,欠条的书写如下:
1、抬头:
欠条。
2、正文:
写清楚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亦可添加违约条件。
3、落款:
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
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
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不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拖欠工资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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