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怎么审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庭审程序为,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什么
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一)涉及侮辱、诽谤的案件,但是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有关虐待的案件。
(四)有关侵占他人财产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它包括: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重婚案件;遗弃案件;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怎么审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