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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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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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已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已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已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购房合同签了可以退房。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可以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了购房协议没有签合同可以退房吗

签了购房协议没有签合同是可以退房的。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可以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签了购房协议没有签合同可以退房吗

签了购房协议没有签合同是可以退房的。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可以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已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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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购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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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应当视为已购公有住房。
二、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吗已购公有住房能否自由进行买卖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
(4)有所有权纠纷的;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此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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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能上市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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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应当视为已购公有住房。
二、已购公有住房能上市交易吗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

4)有所有权纠纷的;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此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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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已购买公房的产权人越来越多,当这部分产权人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问题,就会引起千家万户的极大关注。根据我国法律,遗产的继承分下面几种情况: 1、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 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3、遗赠:是指立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4、遗赠扶养协议: 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对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 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 。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4、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公有住房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将自己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房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目的和原则: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房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有利于承租人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定转让转租的原则进行。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变,比如,转让使用权的住房属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后的受让人应当与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禁止转让情形: 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 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 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 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尚未修复; 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6、转让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 7、同户居住的其他使用人(含临时出国、参军、在大中专院校求学、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 8、转让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9、转让转租公房的全部面积超过可享受住房标准;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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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户口,已购房,可以直接购房落户吗?
[律师回复]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如果是贷款购买: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
第二种的话;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2;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看了你的问题,可能是房产证没下来吧,两种方法都给你看一下
第一种: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一、外籍迁入外户籍人员在本地务工经商、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就是你那种方法,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配偶随迁的,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地迁入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什么叫已购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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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应当视为已购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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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

4)有所有权纠纷的;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此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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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已购公房并非都能抵押。 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 (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人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已购房已经缴纳的契税可以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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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房或期房退房退税流程
1、退税申请人需提供与开发商签定的退房协议或合同,详细注明退房原因及房屋座落位置等相关情况;(附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产权监理处市场管理科同意退房意见)
2、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原缴纳的契税税票的第二(完税凭证)和第四联(产权登记凭证);
3、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开发商退回原购房人预付款或订金证明及支票复印件。
4、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必需是原纳税人)的身份证原件、留下复印件;
(二)二手房退房退税流程
1、退税申请人需提供退房申请,详细注明退房原因及房屋座落位置等相关情况,并附双方签定未办理产权过户的购或退房协议(合同)(附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产权监理处权属审核科未办理产权登记证明);
2、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原缴纳的契税税票的第二(完税凭证)和第四联(产权登记凭证);
3、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必需是原纳税人)的身份证原件、留下复印件;
(三)购房面积差退税流程
1、退税申请人需提供购房发票和办理产权证手续的分户图;
2、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原缴纳的契税税票的第二(完税凭证),并留下此联的复印件;
3、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开发商退回原购房人房屋面积差额款(开发商让利不在契税退税范围)证明。
4、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必需是原纳税人)的身份证原件、留下复印件;
(四)拆迁退税流程
1、退税申请人需提供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建房执照或拆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税申请人需提供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拆迁的协议及复印件;一是对购房先于拆迁的,以拆迁公告时间为准追溯一年以内有效,否则不予退税,二是对拆迁在前购房在后不受时间限制;
3、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4、如果退税申请人还未办理房产证,并且房屋拆迁安置或补偿金额高于已购房屋金额,收回完税凭证原件,经审核签字(审核机关需注明已告之退税申请人一次性抵减政策,并由本人签字同意)后退还退税申请人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其它情况,收回拆迁安置协议原件,退税申请人凭完税凭证办理房产证。
5、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必需是原纳税人)的身份证原件、留下复印件;
6、房屋拆迁协议原则上只限于本人重新购买房屋、土地退税。
已购公房是怎样继承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已购公房是什么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已购公房是按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以标准价、优惠价、成本价向符合分房条件和已取得住房使用权的住房出售公有直管和自管住宅。 二、已购公房如何继承 1、已售公房的产权人死亡,则房屋产权发生继承,继承应当公证; 2、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共同继承已售公房的,全体继承人为共有产权人,共有人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3、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有关文件; 4、境外居民继承成套已售公房产权的,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 5、继承变更登记,继承人按购房时实际售价的1%交纳变更登记费。 6、变更登记为境内居民的,在交纳了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后,颁发(内销)绿色房地产权证;需变更登记为境外居民的,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申请变更登记,颁发外销绿色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按规定不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的,颁发房地产权证,并仍在权证附记栏内注明“公房出售,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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