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到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二、抚养权一般判决原则
1、两岁以下的小孩子通常和他们的母亲生活在一起,如果说母亲有以下的情况的,孩子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传染病、久治不愈的其他疾病不宜与子女一起生活;
(2)父母要求子女与自己同住,但父母没有在抚养子女的条件下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的;
(3)因其他原因,不能与母亲同住的。
2、父母同意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与父亲同住,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同意。
3、父亲和母亲都要求和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可优先考虑下列任何一项:
(1)因其他原因绝育或者不育的;
(2)儿童寿命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男女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如存在子女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并表示愿意照顾的,可以优先考虑。
5、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有争议的,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三、如何争取抚养权
1、证据收集双方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生活条件、受教育程度、品德修养等,通过对双方基本情况的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收集父母双方基本情况的证据
很多时候,并不是只有一个家长,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只有一个家长。因此,儿童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长期照顾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儿童监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3、收集儿童生活环境的证据
如果双方离婚,但是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居住面积比较成熟,这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是最有利的,当然得到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4、孩子们的意见很重要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关于抚养子女问题时,也要认真听取儿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记录。在离婚前或离婚期间,尤其重要的就是做好孩子们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们愿意与自己生活在一起。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包括通过对双方基本情况的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儿童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长期照顾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儿童监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以上就是关于争取到了抚养权对方不给孩子怎么办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