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跑路了算诈骗吗?
欠钱不还跑路了不算诈骗,这是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是刑事犯罪。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债权人失踪或者死亡后,其债权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二、拖欠货款跑路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1、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被告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原告货款,被告拖欠货款已构成违,故依法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义务。
准备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收(送)货单、欠款的证明材料、已还款的证明材料等,能够收集到的尽量收集到;准备起诉状,如果对方只有一个人(或单位)准备2份诉状就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份证号码等)
三、借贷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
一是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二是看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因。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而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同情或信任。
三是看借款人是否愿意归还及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正当的借贷关系,借用人并不否认借贷关系,并表示设法归还。即使不能按期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而以借贷为名诈骗财物,则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是大肆挥霍或赌博,根本不想到归还。
欠钱不还这样的一种情况,实际上并不是属于刑事犯罪,但是是属于民事纠纷的。欠钱不还跑路了算诈骗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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