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获利2600元怎么判
开设赌场罪有获利2600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是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1、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2、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区分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上,与赌博罪相同
主观方面要件上,表现为故意,但刑法条文中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2、客体要件上,与赌博罪相同
客观方面要件上,表现为开设赌场的行为,具体包括两种,一种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渔利;另一种是开设赌场者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雇佣人员与顾客赌博等。除了物理场所外,提供虚拟场所供赌博亦构成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开设赌场罪获利2600元怎么判有了基本的了解,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会按犯罪的行为,以及还有犯罪的结果来判决,构成犯罪轻者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十年有期徒刑来判决的。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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