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书要怎么写才有效呢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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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土地合同书要怎么写才有效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土地合同书要怎么写才有效呢

一、土地合同书要怎么写才有效呢

按照以下书写: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就土地达成以下协议:

————;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年————月————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承包土地合同怎么签才是合法

承包土地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才是合法的。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土地协议书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土地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土地合同书要怎么写才有效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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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第二条、汽车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女方所有。
2、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男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的35万元存款转移到女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码:)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归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义持有的公司70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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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部归男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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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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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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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怎样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保证书是经过考虑后同意签署的,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中“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保证书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一般认为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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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鉴于近年来继承纠纷的日益增多且多数缘于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设立无效所引发,本文将重点阐述自书遗嘱的形成应注意的事项。
自书遗嘱,遗嘱的一种形式,是指被继承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一种遗产处置方式。关于自书遗嘱因为法律规定较为简单,因此最常为被继承人所选用,但是因为被继承人对法律规定缺乏全面了解,导致无效遗嘱的频发。
自书遗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案例
原告刘某(女),诉被告左
一、左
二、左
三、左四遗嘱继承纠纷案,原告诉称被继承人左某(四被告的父亲)系军人,1998年丧偶。经人介绍,左某与原告于1999年8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左某与原告结婚前,有四个儿子,即本案四被告。原告与左某在结婚后,出资购买北京市朝阳区某社区某院某门某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并于2000年1月20日办下房产证。
左某于2006年11月1日死亡,生前于2004年3月30日留有遗嘱将该房屋留给原告刘某。故刘某素质,要求判令涉诉房屋由刘某继承所有。
原告刘某出示左某书写遗嘱一份,内容为:“1999年8月12日,经介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刘某结婚婚后互亲互爱,生活很幸福,但我没有什么遗产,只有我们两个人共同财产,就是那四间旧房子,将咱们住的这间还有东边那间,留给妇人住,孩子们谁也无权干涉你。其他就没有什么了,如果你要家具,你挑几件就行了。我想孩子们是通情达理的,一定会照顾你的,别的就没有什么手的了,请你保重身体,亲爱的。立遗嘱人:左某”。
被告辩称:
一、本案涉诉房屋并非刘某与左某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左某的遗嘱不具备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应认定不存在遗嘱。
首先,遗嘱处分了本案被告的合法权益,应为无效。本案涉诉房屋属于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安某过世后应发生法定继承,本案四被告均为合法继承人,与左某共有本案涉诉房屋。左某未经四被告同意擅自处分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属无效。
其次,根据遗嘱的内容无法确认遗产范围。
再次,根据遗嘱内容,无法确定继承人。
最后,根据遗嘱内容无法确定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置方式。
最终,经审理认为,本案涉诉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婚姻存续期间签订购房合同以成本价购买,并使用了双方的工龄享受了相应优惠。并且安某过世后,并未对遗产进行析产继承。
原告刘某与被继承人于1999年8月12日登记结婚,房款系在1999年10月25日付清。
因此,不能认定该笔款项系被继承人与原告刘某的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在原告与被继承人登记结婚后,但不能据此认定房屋系被继承人与原告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涉诉房屋应认定为被继承人左某与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宜。

二,本案中,被继承人左某虽然留下《生前遗嘱》,但是该遗嘱无法确认被继承人将涉诉房屋中其所有的份额留给原告所有。因此,被继承人的部分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为宜。
综上,判决本案涉诉房屋,有原告与四被告各项有五分之一的份额。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是
第三中级人民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该案件的审理,大家可以发现本案中虽然被继承人生前留有自书遗嘱,也采用书面形式、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但是为什么最终判决认定自书遗嘱内容无效,采用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割呢?也就是说,什么情况下,自书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如下:

一,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本案中,涉诉房屋经依法认定属于被继承人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安某过世后涉诉房屋发生法定继承属于被继承人与四被告共有状态,此时,被继承人单方处置全部涉诉房屋的行为在未得到其他共有追认的情况下,应属于无效行为,具体到本案中,被继承人左某只能在遗嘱中处分涉诉房屋里属于其个人的份额。那么大部分当事人会有疑问,我们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怎样辨别财产的属性与份额呢?刘婷婷律师提示您,在无法确认财产属性、份额时要明确表示将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用于分割处置,而不是就财产整体而言。否则,无权处置部分将会面临无效的风险。

二,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这里的明确、具体包括遗产范围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内容确定遗产;遗产处置方式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准确判断出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方式,而不是模糊不清;继承人要明确具体,继承人是遗嘱的主要权利人,所以要求明确具体,不能用昵称、别名进行称呼,最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便与识别的身份标识。

三、自书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知与了解,因此,必要的医疗诊断证明可以证明被继承人自书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如果被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所形成的自书遗嘱也会因此而被认定为无效。

四、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不能采取他人代书、机打等方式形成,内容也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按照他人意愿进行抄写。

五、遗嘱内容本身不能够附生效条件、附生效要件,否则所附条件将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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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有效的土地纠纷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和乙方的土地位置、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等甲方和乙方协议的内容。最后,甲方和乙方需要在土地纠纷协议书上签字。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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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如何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书遗嘱如何写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6、……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永久有效。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你这里应该用不上) 你们有真的自书遗书的话 就可以到,请求确认遗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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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协议书怎么写才合法?
土地买卖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包括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土地信息内容,出售价格等,都需要详细写清楚。土地出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同时,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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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亩。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总面积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至,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人民币,总计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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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 亩。土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每 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人民币,总计 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 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 亩。土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每 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人民币,总计 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 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区 镇(街道)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及设备_______,及其周围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房屋结构为________,副房结构为:____________ 2、房屋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平面见本合同附件 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定金。 甲乙双方议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 万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 万元整(¥ )。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四条交付房屋。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月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 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乙方权利义务: l、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2、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乙方违约放弃租房的甲方没收订金; 3、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违相关管理规定或行政职能机关法令法规的行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擅自变更租金的; 2、擅自将房屋再转租给 第三方的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3、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4、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不能再使用的; 5、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7、甲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延时交房赔偿乙方 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宣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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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置换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土地置换协议书这样写才有效,首先需要书写题目,为土地置换协议书。然后写名交换土地双方的姓名,家庭居住地,联系方式。之后再规定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转让的方式,转让的位置,转让的面积,转让的金额的。最后由双方签字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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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书该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鉴于近年来继承纠纷的日益增多且多数缘于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设立无效所引发,本文将重点阐述自书遗嘱的形成应注意的事项。
自书遗嘱,遗嘱的一种形式,是指被继承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一种遗产处置方式。关于自书遗嘱因为法律规定较为简单,因此最常为被继承人所选用,但是因为被继承人对法律规定缺乏全面了解,导致无效遗嘱的频发。
自书遗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案例
原告刘某(女),诉被告左
一、左
二、左
三、左四遗嘱继承纠纷案,原告诉称被继承人左某(四被告的父亲)系军人,1998年丧偶。经人介绍,左某与原告于1999年8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左某与原告结婚前,有四个儿子,即本案四被告。原告与左某在结婚后,出资购买北京市朝阳区某社区某院某门某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并于2000年1月20日办下房产证。
左某于2006年11月1日死亡,生前于2004年3月30日留有遗嘱将该房屋留给原告刘某。故刘某素质,要求判令涉诉房屋由刘某继承所有。
原告刘某出示左某书写遗嘱一份,内容为:“1999年8月12日,经介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刘某结婚婚后互亲互爱,生活很幸福,但我没有什么遗产,只有我们两个人共同财产,就是那四间旧房子,将咱们住的这间还有东边那间,留给妇人住,孩子们谁也无权干涉你。其他就没有什么了,如果你要家具,你挑几件就行了。我想孩子们是通情达理的,一定会照顾你的,别的就没有什么手的了,请你保重身体,亲爱的。立遗嘱人:左某”。
被告辩称:
一、本案涉诉房屋并非刘某与左某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左某的遗嘱不具备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应认定不存在遗嘱。
首先,遗嘱处分了本案被告的合法权益,应为无效。本案涉诉房屋属于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安某过世后应发生法定继承,本案四被告均为合法继承人,与左某共有本案涉诉房屋。左某未经四被告同意擅自处分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属无效。
其次,根据遗嘱的内容无法确认遗产范围。
再次,根据遗嘱内容,无法确定继承人。
最后,根据遗嘱内容无法确定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置方式。
最终,经审理认为,本案涉诉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婚姻存续期间签订购房合同以成本价购买,并使用了双方的工龄享受了相应优惠。并且安某过世后,并未对遗产进行析产继承。
原告刘某与被继承人于1999年8月12日登记结婚,房款系在1999年10月25日付清。
因此,不能认定该笔款项系被继承人与原告刘某的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在原告与被继承人登记结婚后,但不能据此认定房屋系被继承人与原告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涉诉房屋应认定为被继承人左某与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宜。

二,本案中,被继承人左某虽然留下《生前遗嘱》,但是该遗嘱无法确认被继承人将涉诉房屋中其所有的份额留给原告所有。因此,被继承人的部分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为宜。
综上,判决本案涉诉房屋,有原告与四被告各项有五分之一的份额。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是
第三中级人民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该案件的审理,大家可以发现本案中虽然被继承人生前留有自书遗嘱,也采用书面形式、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但是为什么最终判决认定自书遗嘱内容无效,采用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割呢?也就是说,什么情况下,自书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如下:

一,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本案中,涉诉房屋经依法认定属于被继承人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安某过世后涉诉房屋发生法定继承属于被继承人与四被告共有状态,此时,被继承人单方处置全部涉诉房屋的行为在未得到其他共有追认的情况下,应属于无效行为,具体到本案中,被继承人左某只能在遗嘱中处分涉诉房屋里属于其个人的份额。那么大部分当事人会有疑问,我们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怎样辨别财产的属性与份额呢?刘婷婷律师提示您,在无法确认财产属性、份额时要明确表示将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用于分割处置,而不是就财产整体而言。否则,无权处置部分将会面临无效的风险。

二,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这里的明确、具体包括遗产范围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内容确定遗产;遗产处置方式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准确判断出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方式,而不是模糊不清;继承人要明确具体,继承人是遗嘱的主要权利人,所以要求明确具体,不能用昵称、别名进行称呼,最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便与识别的身份标识。

三、自书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知与了解,因此,必要的医疗诊断证明可以证明被继承人自书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如果被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所形成的自书遗嘱也会因此而被认定为无效。

四、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不能采取他人代书、机打等方式形成,内容也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按照他人意愿进行抄写。

五、遗嘱内容本身不能够附生效条件、附生效要件,否则所附条件将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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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书该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鉴于近年来继承纠纷的日益增多且多数缘于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设立无效所引发,本文将重点阐述自书遗嘱的形成应注意的事项。
自书遗嘱,遗嘱的一种形式,是指被继承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一种遗产处置方式。关于自书遗嘱因为法律规定较为简单,因此最常为被继承人所选用,但是因为被继承人对法律规定缺乏全面了解,导致无效遗嘱的频发。
自书遗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案例
原告刘某(女),诉被告左
一、左
二、左
三、左四遗嘱继承纠纷案,原告诉称被继承人左某(四被告的父亲)系军人,1998年丧偶。经人介绍,左某与原告于1999年8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左某与原告结婚前,有四个儿子,即本案四被告。原告与左某在结婚后,出资购买北京市朝阳区某社区某院某门某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并于2000年1月20日办下房产证。
左某于2006年11月1日死亡,生前于2004年3月30日留有遗嘱将该房屋留给原告刘某。故刘某素质,要求判令涉诉房屋由刘某继承所有。
原告刘某出示左某书写遗嘱一份,内容为:“1999年8月12日,经介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刘某结婚婚后互亲互爱,生活很幸福,但我没有什么遗产,只有我们两个人共同财产,就是那四间旧房子,将咱们住的这间还有东边那间,留给妇人住,孩子们谁也无权干涉你。其他就没有什么了,如果你要家具,你挑几件就行了。我想孩子们是通情达理的,一定会照顾你的,别的就没有什么手的了,请你保重身体,亲爱的。立遗嘱人:左某”。
被告辩称:
一、本案涉诉房屋并非刘某与左某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左某的遗嘱不具备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应认定不存在遗嘱。
首先,遗嘱处分了本案被告的合法权益,应为无效。本案涉诉房屋属于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安某过世后应发生法定继承,本案四被告均为合法继承人,与左某共有本案涉诉房屋。左某未经四被告同意擅自处分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属无效。
其次,根据遗嘱的内容无法确认遗产范围。
再次,根据遗嘱内容,无法确定继承人。
最后,根据遗嘱内容无法确定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置方式。
最终,经审理认为,本案涉诉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左某与已故配偶安某婚姻存续期间签订购房合同以成本价购买,并使用了双方的工龄享受了相应优惠。并且安某过世后,并未对遗产进行析产继承。
原告刘某与被继承人于1999年8月12日登记结婚,房款系在1999年10月25日付清。
因此,不能认定该笔款项系被继承人与原告刘某的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在原告与被继承人登记结婚后,但不能据此认定房屋系被继承人与原告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涉诉房屋应认定为被继承人左某与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宜。

二,本案中,被继承人左某虽然留下《生前遗嘱》,但是该遗嘱无法确认被继承人将涉诉房屋中其所有的份额留给原告所有。因此,被继承人的部分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为宜。
综上,判决本案涉诉房屋,有原告与四被告各项有五分之一的份额。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是
第三中级人民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该案件的审理,大家可以发现本案中虽然被继承人生前留有自书遗嘱,也采用书面形式、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但是为什么最终判决认定自书遗嘱内容无效,采用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割呢?也就是说,什么情况下,自书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如下:

一,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本案中,涉诉房屋经依法认定属于被继承人与已故配偶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安某过世后涉诉房屋发生法定继承属于被继承人与四被告共有状态,此时,被继承人单方处置全部涉诉房屋的行为在未得到其他共有追认的情况下,应属于无效行为,具体到本案中,被继承人左某只能在遗嘱中处分涉诉房屋里属于其个人的份额。那么大部分当事人会有疑问,我们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怎样辨别财产的属性与份额呢?刘婷婷律师提示您,在无法确认财产属性、份额时要明确表示将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用于分割处置,而不是就财产整体而言。否则,无权处置部分将会面临无效的风险。

二,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这里的明确、具体包括遗产范围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内容确定遗产;遗产处置方式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准确判断出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方式,而不是模糊不清;继承人要明确具体,继承人是遗嘱的主要权利人,所以要求明确具体,不能用昵称、别名进行称呼,最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便与识别的身份标识。

三、自书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知与了解,因此,必要的医疗诊断证明可以证明被继承人自书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如果被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所形成的自书遗嘱也会因此而被认定为无效。

四、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不能采取他人代书、机打等方式形成,内容也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按照他人意愿进行抄写。

五、遗嘱内容本身不能够附生效条件、附生效要件,否则所附条件将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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