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没有分割清楚可以离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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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财产没有分割清楚可以离婚吗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财产没有分割清楚可以离婚吗

一、离婚财产没有分割清楚可以离婚

1、《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没有分割可以判离婚。若是协议离婚的,对于财产分割达成合意,才能够申请离婚

2、诉讼离婚,若是判决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先离婚,后期再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不分割财产可以离婚吗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分割财产。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后新发现的没分割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对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进行分割。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及诉讼离婚中,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以下两种情形能再次分割: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以上两种要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财产没有分割清楚可以离婚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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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在学习协议的,但是,我对于财产分割公证协议书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的,谢谢
[律师回复]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 、所需分割的财产权利凭证,如存款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
三 、财产共有凭证,如离婚后对原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购房合同书等。对共同继承的遗产分割需提供继承权公证书等。
四 、财产分割协议文本,可以自己提供,也可由公证员代书。
五 、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财产的证明,如因离婚而分割共有财产应当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等。
申请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除需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杜凯律师,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
一 、对于分割情形,不同共有类型有不同要求。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二 、对于分割份额,优先按照共有人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共同共有的视为等额享有。此外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还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分割和偿还方式。
三 、对于分割的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共有的财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事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四 、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因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该遗产的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五 、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六 、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机构、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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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在处理财产的,但是,我对于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的,谢谢您的解答
[律师回复] 您好,帮您了解的,对于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是怎样有如下: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您好,最近在处理相关财产的,但是,我对于夫妻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的,谢谢
[律师回复]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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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分割协议书范本谁有?哪位清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据了解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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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怎么弄明白财务借贷关系,最近在上法学课的时候老师讲到了这些,但是我还是不太明白。
[律师回复] 简单来说所有会计科目跟据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这六大要素。
资产类科目期初余额一般都在借方,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但备抵与附加类科目除外,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因为是备抵,因此期初余额在贷方,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又如商品进销差价,材料成本差异,这类是备抵附加科目,需要跟据企业的经济实质,可能借方增,贷方减,也可能相反。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是期初余额在贷方,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收入与负债类同,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但没有期初数。
成本与资产类同,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也没有期初数。
而利润就是收入-成本。
了解这种记账原则之后,余额就容易判断了,本期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拿资产来说就是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如果是正数那么就是借方,如果是负数,就是贷方。
而负债就是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期末余额,如果是正数那么就是贷方,如果是负数,就是借方。
是累计摊销,也是资产备抵科目的一种,跟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一样,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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