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的具体流程是如何的
注册商标的具体流程如下:
1、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1)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
《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二、转让注册商标的流程有什么
转让注册商标的流程:
1、商标转让双方就转让商标等相关事宜依法达成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
2、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注册证书。且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注册欧盟商标申请需要的资质是如何的
注册欧盟商标申请不需要资质。由申请人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商标图样以及列出所需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名称,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完成之后进行形式审查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注册商标的具体流程是如何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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