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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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经过登记之后,房产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都没有权利处置。

但是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生病或者升学,急需用钱的时候,可以在不损害孩子权益的原则上,进行买卖。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婚前支付的房款婚后才拿到产权证的,离婚后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

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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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谁有权处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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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屋赠与后反悔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房产证赠与公证流程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赠与归谁,离婚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夫妻婚内赠与归谁夫妻婚内赠与有效与否与夫妻婚内赠与归谁是两个密切联系的问题。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夫妻婚内赠与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就是有效的。
(二)夫妻婚内赠与归谁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把财产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赠与是夫妻一方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行为,由于夫妻一方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自己,所以夫妻婚内赠与应当属于被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向。
(一)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自行协商如果夫妻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那么对于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完全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但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以后,夫妻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
(二)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诉讼解决如果夫妻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则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由于夫妻婚内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安置房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安置房赠与合同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共同意愿的条件下签写,不得伪造和违背一方意愿,合同内需明确赠与人、受赠人,划定赠与房屋的范围、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确定赠与时间及其他事项,还可以进行公证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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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前赠与子女的财产谁有权利处置?
父母离婚前赠与子女的财产有权利处置的主体是孩子自己,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赔偿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失作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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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婚内赠与要属于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婚内赠与要属于谁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把财产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赠与是夫妻一方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行为,由于夫妻一方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自己,所以夫妻婚内赠与应当属于被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夫妻婚内赠与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就是有效的。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向。
(一)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自行协商如果夫妻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那么对于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完全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但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以后,夫妻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
(二)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诉讼解决如果夫妻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则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由于夫妻婚内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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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就只有我一个重孙,祖母她很疼爱我,她离开之前将她名下的房子赠与我了,但是一直没有来得及过户到我名下,所以我想问房屋赠与但未过户产权属谁呢?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下面,关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内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要怎样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下称甲方)受赠人:(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2、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4、赠与房屋的交付: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我们这一代人一般家中只有一个孩子,所有的家产以后都是他的。咨询赠予与遗赠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遗赠与生前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赠予与遗赠有什么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二、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四、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五、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同。遗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附带条件,而生前赠与则不附带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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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赠与的财产归谁
1、双方均系未婚的同居关系:一方主张撤销赠与、返还赠与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2、一方或双方已婚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承诺以欠款、借款或者其他形式补偿另一方,受赠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男女同居赠与的财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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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安置房赠与他人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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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
2、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税逃税,将赠与行为分为一般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
3、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上述文章就是定向安置房赠与房产的程序和赠与需要的材料房产赠与在如今社会非常常见,房产赠与的行为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对于重大事项赠与公证的好处显而易见,希望能对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你好,我需要找一份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范本来参考一下,我老家拆迁需要用到这份协议所以我想找一份来参考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赠与和买卖的两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方法 ;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你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你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采用哪种办理由本人自行选择。
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赠与,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外,在拆迁安置房物权未实际转移前,赠与人还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2、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该套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
3、赠与的房产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房房屋赠与手续,房屋产权在赠与前,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的司法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手续办理后,凭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的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当事人双方到我局办证大厅,经申请,就可以办理赠与转让手续。关于的税费的问题,面积在90平房以内的(含90平房)契税2%,面积在144平房以上(含144平房)的契税4%,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6元/平房。以上是指住房赠与。
4、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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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税费由谁交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将房子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都属于应税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都是受赠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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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婚前父母赠与如何认定张明是苏州一家外资企业的老总。他和妻子A过去是大学同学。毕业时,A看到上海的房价不断上涨,就主张提前购房,于是,在还没有结婚的前提下,张明家里拿出10万元赞助了全部首付款。由于当时感情融洽,张明同时把A的名字也登记在了房产证上。三年来,房价已经翻了一倍。今年,由于张明常年在外,A有了外遇,张明愤怒之下提出离婚,但A提出应该分得一半房产,张明则认为应该扣除当年自己支付的首付款,但由于当时A前去付款,付款凭证上是A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因此没有任何证据。刚接到案例的时候我们有些一筹莫展,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而付款凭证上是A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谁主张谁举证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但后来事情有了转机,由于看不惯女儿的行为,A父母主动写了一份证明,证明当时房屋的首付款是张明所付。于是法官提出,由A举证当时这笔钱是共同出资,并指明其10万元的出处。A无法举证,案例最终得到了调解。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归谁根据上海市高院的相关精神,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即使该房产是婚前所买,也可认为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候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应该将目前的房价扣除掉张明的10万元以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这种案例在目前非常普遍,要避免这种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市民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双方可以平分房屋,包括平分房屋的增值收益。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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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拆迁补偿归属根据所有权人,以房产证、土地证为准。赠与人未转移产权时可撤销赠予,受赠人符合条件时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所有权人是拆迁补偿的主要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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