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

一、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

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但是只有视频监控,不会不会被录音。

法律规定,律师会不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羁押场所内进行,会不会见不被监听、不被录音,羁押场所因保障看守和会不会见工作安全的需要,可以在会不会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不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律师会不会见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批准

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要会不会见律师的,需要经执行机关的批准。辩护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向执行机关申请会不会见。监视居住就是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在住处或被指定的居所执行的刑罚。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不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三、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会不会见嫌疑人

公安局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能多次会不会见嫌疑人,没有次数上的限制。

我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不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不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
一键咨询
  • 155****3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43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会有监控,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会受到监控。嫌疑人请的为其辩护的律师是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规定时间内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但是只有视频监控,不会被录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羁押场所内进行,会见不被监听、不被录音,羁押场所因保障看守和会见工作安全的需要,可以在会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39浏览 2024-10-18
犯罪嫌疑人与监控相似,嫌疑人说的,警察不承认.
[律师回复]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正式向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案件的发生往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有的因果关系比较明显,有的因果关系不太明显。因此,因果关系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或地区性,有的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专门知识、技能。因此,作案工具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物品的特征。因此,痕迹物证是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之一。 7.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具有的不同于普通人的技术、能力。如利用绘图、刻印技术、有价证券、印章、票证,利用爆破技术爆炸等。有些案件,应把特殊技能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9.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有些案件,在现场上能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进出口、财物存放、保管、安全防范情况以及被害人的生活规律等十分熟悉,说明作案人知情,可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10.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一些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常常表现出语言、行为等方面的反常,或者在案发前后经济状况差别巨大等。有些案件,反常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494浏览
律师会见能否被监控
10w+浏览2024-09-22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被监听吗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不会被监听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在辩护律师跟犯罪嫌疑人会见期间,办案机关不允许进行监听,同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时间等并不受限制,尊重嫌疑人的辩护权才能确保法律制度的公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吗?
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羁押场所内进行,会见不被监听、不被录音,羁押场所因保障看守和会见工作安全的需要,可以在会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可以为1至2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持证可以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协助律师制作询问笔录。
24浏览 2024-10-10
嫌疑人与律师会见会监视吗
10w+浏览2024-09-15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被监听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会被监听,这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即使不会被监听,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和嫌疑犯谈话会监控吗
关于会见过程中的保密性问题,涉案人员在拘留或监管期间,律师通常在其内部进行会面,不受监控或录音干扰。但为保障安全和会见顺利进行,执行机构可能安装视像监控。律师会见时可带一到两名随行人员,包括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制作询问笔录。
17浏览 2024-03-22
警察为什么不承认犯罪嫌疑人的存在,而监控犯罪嫌疑人
[律师回复]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正式向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案件的发生往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有的因果关系比较明显,有的因果关系不太明显。因此,因果关系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或地区性,有的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专门知识、技能。因此,作案工具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物品的特征。因此,痕迹物证是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之一。 7.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具有的不同于普通人的技术、能力。如利用绘图、刻印技术、有价证券、印章、票证,利用爆破技术爆炸等。有些案件,应把特殊技能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9.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有些案件,在现场上能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进出口、财物存放、保管、安全防范情况以及被害人的生活规律等十分熟悉,说明作案人知情,可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10.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一些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常常表现出语言、行为等方面的反常,或者在案发前后经济状况差别巨大等。有些案件,反常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2.5k浏览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是否监控
10w+浏览2024-09-19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被监听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被监听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被监听吗
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羁押场所内进行,会见不被监听、不被录音,羁押场所因保障看守和会见工作安全的需要,可以在会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可以为1至2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持证可以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协助律师制作询问笔录。
45浏览 2024-09-10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被监听吗
10w+浏览2024-02-28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会监听吗?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会监听吗,答案是否定的,即如果是在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的,此时在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的时候,是不得被监听的,并且也不得被录音录像,不得被监视,具体的律师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怎么会见监视居住的嫌疑人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律师会见监视居住的嫌疑人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2浏览 2024-10-11
怎么才能监控到犯罪嫌疑人电话通话内容
[律师回复]   这属于技术侦察范围,大的厅局有自我的技术设备与技术管理体系可以自我完成,一般局所虽依靠运营提供商的协助来完成定位、锁定与监听、提取通话通信记录。而对案犯或犯罪嫌疑人的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是说监听谁就监听谁、想监听谁就监听谁的。  如果采取的技术侦察措施了电话的通话内容是完全可以掌握并留下记录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7号令)  第十节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br/>(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br/>(二)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br/>(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br/>(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br/>(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五十六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第二百五十七条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百五十九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第二百六十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二百六十一条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六十二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为查明参与该项犯罪的人员和犯罪事实,根据侦查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依照本节规定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385浏览
被监视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吗
10w+浏览2024-09-2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律师会不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监控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52****836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7****87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891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