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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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假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问题带来帮助。
假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假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

1、假离婚的离婚协议有效。

2、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可撤销情形。

3、只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便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多长

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其余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离婚协议纠纷的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必须有协议书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则是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当然需要离婚协议。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必带材料就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就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确已破裂自愿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费、子女监护探视等问题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该协议经夫妻双方协商自愿签订,经过法庭或者婚姻管理登记部门确认,才发生法律效力。夫妻在去婚姻管理部门登记离婚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有离婚协议书范本,如未携带或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同意可使用范本,确认无争议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需要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假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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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否则无论何种原因,一经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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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否则无论何种原因,一经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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