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规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否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能否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否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否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开发商有违约行为能否要求退房
若开发商存在法定违约行为的,买房人能否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进行退房。根据法律规定,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买房人能否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退房: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否,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租房中,合同违约能否扣除押金
租房中,合同违约如果双方约定了押金作为违约金的,能否扣除押金。如果没有约定押金作为违约金的,应当返还押金,并且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否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否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能否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能否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否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否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否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商品房能否违约合同退房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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