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同时获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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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同时获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同时获得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同时获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没有冲突,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不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当然可不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是由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劳动者还可不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可不可以双赔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不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交通事故)可否兼得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不可以兼得。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劳动者可不可以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要求肇事者给予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时可不可以兼得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同时获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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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寿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并不能和侵权行为对受害人身体所造成的损害完全划等号,而且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对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并不一致,工伤保险待遇侧重于长期的保障,民事侵权赔偿则侧重于一次性的补偿,强制要求受害人在这两种赔偿权利中必须放弃其中一种,对于受害人而言,无疑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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