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吗

一、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

同一总公司下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要根据情况而定。一般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合法经营权,对外能够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没有营业的执照的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发票收款是否能够

是能够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展开经营。公司如为公司法上所要求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有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

所以,分公司能够对外签订合同、收款、开发票。但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但合同是由总公司签署,合同相对人就是总公司,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付款给分公司,或者由分公司开票。

分公司也能够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无故不续签合同,能够告公司吗

公司无故不续签合同是能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够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吗
一键咨询
  • 157****15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0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总分公司可以互相开票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总分公司可以互相开票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总分公司能互相开票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如果是核算,就可以与总公司相互开具发票,各自进行汇算清缴;反之,分公司如果不是核算,就不可以和总公司相互开发票;分公司的帐务、报表汇总到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汇算。
分公司开发票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如果分公司业务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分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与总公司互相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
2、如果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且总公司不能抵扣应缴税款;总公司也只能给分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分公司不存在着抵扣问题。
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委托代开增值税税率为3%(自09年起不再区分工、商业,一律按照3%征收)的专用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只能3%的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总分公司是否能互相开票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是否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是否能对您遇到关于总分公司是否能互相开票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总分公司能够互相开票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够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总分公司能够互相开票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总分公司能够互相开票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够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总分公司能够互相开票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如何理解相互混装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不同投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的,中标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院期间签了赔偿协议, 双方互相不找, 后来互相不找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次性伤残赔偿协议书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 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内部自行安排分配和处理处分,其分配处理处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或者补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以后因此次赔偿事故的结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如违约的,除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金 ? ? 元。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算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 一、协议附件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二零一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总分公司能不能互相开票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不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总分公司能不能互相开票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能够互相签合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