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有没有权利力拘留军人
按照规定警察是不可以拘留现役军人的,因为军人的身份和工作性质非常的特殊,即便是现役军人涉嫌刑事犯罪,普通的民事法院都没有管辖权,军人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军事法庭审理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八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二、警察是否可以拘留军人
公安局不可以拘留现役的军人,因为军人的身份和工作性质非常的特殊。即使是现役的军人,如果涉嫌刑事案件也应该由军事法庭进行审理;
对应的侦查由军队保卫部门进行。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但是军人如果犯罪,在量刑上是没有特殊的照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
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三、警察拘留人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警察有没有权利力拘留军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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