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遗嘱怎么公证生效,有没有法律依据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符合法定条件的口头遗嘱即能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手写遗嘱没有公证过有法律吗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公证是法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遗嘱的证明活动,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遗嘱效力也不因公证而具有或增强。
遗嘱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未强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这样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口头遗嘱怎么公证生效,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