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婚对方不愿意签字怎么办?
1、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2、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且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修复可能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同意离婚请求,作出离婚判决书。经过上诉期,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离婚判决书生效的,婚姻关系应当立即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流程要怎么样走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要怎么样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要怎么样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签字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
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签字,那么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来解除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对方不愿意签字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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