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离婚起诉怎么走流程?
1、诉讼离婚的流程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审查判断是否满足诉讼条件,若是满足起诉条件需要在受理诉讼请求后的七日内受理诉讼请求,然后需要在既定的期限内审结纠纷。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2、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怎么走?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为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
1、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
2、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3、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1、向法院起诉离婚不给离婚证
但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会出具判决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可作为离婚的证明,与离婚证有同样的效力。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诉讼离婚就是指到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由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2、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
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在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在诉状之中需要注明原告、被告的姓名等的基本信息。阅读此文后,如果依旧对离婚起诉怎么走流程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