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死亡赔偿金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死亡赔偿金妻子和孩子的分配比例怎样

死亡赔偿金可参照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分配,因此妻子和孩子与死者的父母均等的分割死亡赔偿金。各分得三分之一的死亡赔偿金,如果他们自行协商不均等分割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及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实务中均以继承顺序为原则,即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狭义的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狭义的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便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此类推。

2.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死者近亲属中赔偿权利人是死亡赔偿金的共有人。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首先应坚持自愿协商原则,由近亲属之间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进行协商,确定各自应分配的数额。

3.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4.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但由于感情联系是一个抽象概念,很难进行量化。因此在法院审判工作中,一般参照《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确定的遗产分配方式,对此标准进行合理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如何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如何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怎么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如何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请问死亡者有配偶和子女及父母,所得到的死亡赔偿金会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死者因交通事故获得的所有赔偿费用属于死者的遗产,分配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执行。一般情况下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话
第一考虑的是继承顺位问题,父母、子女、配偶均属于
第一顺位继承人。要看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几个,那么按照人数等额分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由孩子的监护人来支配。《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通则》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山东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问题的复函【(97)鲁社险函字13号】1997年12月16日滨州地区劳动局:你地区邹平县劳动局十一月四日《关于鲁劳发[1997]6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所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作为遗产处理及如何分配”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
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
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
①子女
②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
③其他供养亲属
④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请你们将上述意见告知邹平县劳动局。由于上述文件为地方文件,且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期间。此复函的效力并不为所有人认可。从法学理论上,有如下几种观点:
1、“遗产说”。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确定为工亡职工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平均分配。这种做法是存在问题的。《继承法》
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虽然工亡补助金也是公民死亡时发生的,但与遗产有着本质区别。

一,工亡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二,《继承法》详细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工亡补助金。

三,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助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助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四,如果确定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根据《继承法》
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工亡补助金,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样做显然和《工伤保险条例》及税法的有关规定相悖。
2、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根据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和原理,夫妻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处理权,对共同的债务负共同清偿的义务。对死者收入享有获取和支配权利的家庭成员,就是其配偶。死者的父母和子女对该预期的将来的收入,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处分权,也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故此,对作为“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补偿的工亡补助金,子女仍应享受一定的请求权,即配偶享有主要请求权,子女享有部分请求权。实践中的做法,虽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但一般按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为多数。故此,有必要在《工伤保险条例》或相关文件中,制定明确的分配规定,避免司法适用的混乱与悬殊,保护工亡职工遗属的合法利益。
夫妻一方死亡房屋及丧葬费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死亡房屋及丧葬费怎么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
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
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特殊体质在交通肇事中死亡如何定性
[律师回复] 对于特殊体质在交通肇事中死亡如何定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原则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一般有三种情况: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死者的遗产;不是精神抚慰金。于理论界一致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的补偿,但也还有分歧。因此,实际上对死亡赔偿金的归属问题需要看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