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农民土地有纠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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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农民土地有纠纷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拆迁农民土地有纠纷怎么办

一、拆迁农民土地有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1、拆迁办应当与不同意拆迁的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拆迁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

2、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影响了公共利益的急切需求,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3、被拆迁人不服强制拆迁行为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拆迁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

1、收集有关双方纠纷及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原告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6、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则法院依法进行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纷争惹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背治安管理做法,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能够调解处置。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到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到协议或者达到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限定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能够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拆迁农民土地有纠纷怎么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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