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的查阅权能委托他人行使吗
股东的查阅权能委托他人行使。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能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股东的查阅权并不属于需要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股东是能委托他人行使查阅权的。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能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能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股东能用自己的股权投资吗
股东能用自己的股权投资,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用货币出资,也能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能以专利权使用权。
首先,专利使用权是专利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能通过评估确定其货币价值的。
其次,专利许可使用权是能转让的。
最后,专利使用权并未被法律法规所禁止出资,其出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用货币出资,也能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股东的查阅权能委托他人行使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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