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不能是聘用人员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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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不能是聘用人员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帮助到您。
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不能是聘用人员

一、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不能是聘用人员

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不能是聘用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往往由于编制限制,一些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与所在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直接联系。行政机关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向财政、编制和人事部门报批,经同意后才能不能招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行政拘留是否能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对行政拘留是能不能进行行政诉讼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诉讼事由的规定,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能不能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行政强制措施后能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后是能不能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财产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在暂时性限制解除之后,是能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不能是聘用人员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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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市政府下文招聘乡税员,财政员等五大员,其他四大员转干,乡税员被主管单位用他人替换用人指标。重新更换的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买保险,提干,转正。前置人员单位一概不管,从头到尾写材料追踪到现在,申请,起诉,申诉,上诉都走过,还是不能维权,这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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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临聘员工二胎有几天产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所在地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受所在地的奖励产假。具体奖励各地政策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准。  比如:重庆市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  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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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人员能够是聘用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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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想让我替她寻求一份财政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样本,求有关人员帮助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page]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page]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page]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随意解聘员工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r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n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rn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rn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rn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rn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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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聘员工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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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全文2015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五险一金问题
[律师回复] 劳动法从1994年出台,95年实施后就没有出台过新的劳动法。完整的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相关法律条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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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行政单位,由于单位编制受限,我们只能聘请一部分临时工,问一下行政单位聘用合同一般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你好,撰写行政单位聘用合同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_________。   第十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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