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款怎样分配
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赔偿价格准则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赔偿的,赔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联盟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
1.通常限定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手续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准,再次建造与被废除房屋具有同等功效效用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
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
房屋装饰应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评估报告:
估价组织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限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组织审核并加盖组织公章。
2.对附属物、附着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2.1附属物、附着物等评估:
按照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赔偿准则和当地事实上情况进行。
2.2在建工程评估:
通常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准许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工程建设进度以政府管理部门通知停工时的状态为准。
2.3临时建筑评估:
未超出准许时限的临时建筑会评估其建筑物残值。
3.协助评估凡房屋拆迁评估中牵涉原始成本、机电设备、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估价组织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组织协助评估。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怎样
民法典只规定征收房屋要依法给予经济补偿,但怎样补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铺拆迁的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离婚时怎么分割拆迁补偿款
离婚时的拆迁补偿款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拆迁安置补偿款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离婚时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拆迁补偿款怎样分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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