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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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口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没有帮助。
口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一、口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

有没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订立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二、立遗嘱时有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没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立遗嘱人具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五、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产立遗嘱有没有效

遗产立遗嘱是否有没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符合下列情形的,遗嘱一般有没有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没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没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口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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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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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口述遗嘱有法律效应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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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口述遗嘱有法律效应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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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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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口述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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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和遗嘱效力一样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没有相同的法律作用。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1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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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遗嘱的制定,想请问何为有效遗嘱,怎样立遗嘱才有效?希望有知道相关情况的朋友给出详细解答
[律师回复]
1、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口头遗嘱及书面遗嘱;还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此外还有将遗嘱进行了公证的公证遗嘱。
  
2、遗嘱的生效要件。
  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3、遗嘱与公证的关系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我因为年纪大了想要立一份遗嘱 想问一下遗嘱方式和遗嘱效力有哪些 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五)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
  
(六)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七)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如果遗嘱内容含糊不清,笼统,那么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很可能由于对遗嘱的理解发生歧义而造成执行困难。
  总之,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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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遗嘱有效期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口述遗嘱有效期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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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哥哥得了胃癌晚期他还有孩子,我想问问自书遗嘱没有签字视同口述遗嘱吗,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签名并且写上年月日。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上述内容就是对问题 自书遗嘱没有签字视同口述遗嘱吗 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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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写遗嘱二字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遗嘱不写遗嘱二字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父母签字的遗嘱所涉及的遗产是两人所有,两人有权利单独、共同处分其所有的财产,其真实意思表达签字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五)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
  
(六)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七)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立嘱人不能受到胁迫。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属无效遗嘱。
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遗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样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哪些问题容易导致书写遗嘱无效
(1)无落款时间。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不然。
首先,立遗嘱的日期属于遗嘱法定必备条款,
其次,如果存在多份遗嘱,则日期靠后的为有效遗嘱,因此,日期在遗嘱常重要。
(2)打印遗嘱后签名。确实目前很多文件都是电脑编排打印签字即可生效,但在遗嘱规定中则不然,打印遗嘱并不属于法定遗嘱种类,是否有效在实践中也争议较大,因此,建议书写或打印后抄写,才能确保遗嘱的效力。
(3)按手印代替签名。对于有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能书写遗嘱确有困难,甚至签名也很成问题,是否可以按个手印代替签名?答案是不行,因为签名也属于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代书遗嘱。
(4)夫妻只立一份遗嘱。现实中不少当事夫妻双方由一方执笔,另一方在遗嘱上签名。但由于另一方并未“自书”,因此该遗嘱对仅签名方的效力则非常麻烦,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夫妻双方应分别订立遗嘱处分各自财产,如确由一方执笔,也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效力。
(5)亲戚代书或做见证人。实践中常见的是父母请子女(继承人)代书遗嘱,或者邀请自己信任的近亲属进行见证。然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6)写好遗嘱自行保管。当然,很多当事人出于某些考虑,立好遗嘱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藏匿,然而突发疾病或意外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交代遗嘱,导致也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因此,立好遗嘱后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人代为保管或作为遗嘱执行人,确保得以实现。
遗嘱无效后,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由此可见,只要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的遗产或者未分配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的情形也包括在内。
什么样的遗嘱算无效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样的遗嘱算无效遗嘱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样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哪些问题容易导致书写遗嘱无效
(1)无落款时间。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不然。
首先,立遗嘱的日期属于遗嘱法定必备条款,
其次,如果存在多份遗嘱,则日期靠后的为有效遗嘱,因此,日期在遗嘱常重要。
(2)打印遗嘱后签名。确实目前很多文件都是电脑编排打印签字即可生效,但在遗嘱规定中则不然,打印遗嘱并不属于法定遗嘱种类,是否有效在实践中也争议较大,因此,建议书写或打印后抄写,才能确保遗嘱的效力。
(3)按手印代替签名。对于有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能书写遗嘱确有困难,甚至签名也很成问题,是否可以按个手印代替签名?答案是不行,因为签名也属于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代书遗嘱。
(4)夫妻只立一份遗嘱。现实中不少当事夫妻双方由一方执笔,另一方在遗嘱上签名。但由于另一方并未“自书”,因此该遗嘱对仅签名方的效力则非常麻烦,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夫妻双方应分别订立遗嘱处分各自财产,如确由一方执笔,也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效力。
(5)亲戚代书或做见证人。实践中常见的是父母请子女(继承人)代书遗嘱,或者邀请自己信任的近亲属进行见证。然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6)写好遗嘱自行保管。当然,很多当事人出于某些考虑,立好遗嘱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藏匿,然而突发疾病或意外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交代遗嘱,导致也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因此,立好遗嘱后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人代为保管或作为遗嘱执行人,确保得以实现。
遗嘱无效后,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由此可见,只要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的遗产或者未分配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的情形也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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