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

一、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

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不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损失。员工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才有资格追偿。而且员工猝死属于工亡的,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还要支付全部工亡赔偿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离职后可不可以追责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离职后可不可以追责。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不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
一键咨询
  • 157****4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0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员工离职前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如何追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员工离职前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如何追讨?问题解答如下,
一、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
(一)、法律依据
1、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员工应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结论:劳动者如果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是有法可依的。
(三)、员工离职后,发现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此条可以看出,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发现员工有需要赔偿情形之日而不是发生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之日。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员工离职后才发现员工有需要赔偿的情形的,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二、要求赔偿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制定规章制度;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
(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四)、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预计的利润。
(五)、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员工明知货物验货不通过而予以放行或有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而普通员工即可以发现的瑕疵作为一个专业的员工却没有发现即可认定为重大过失。
三、签订离职协议为了方便举证,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前与其签订协议书,明确用人单位已依法制定了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对于重大损失,重大过失等内容有明确规定,但是约定具体的赔偿或补偿金额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一般情况下,如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而诉诸法律,司法机构也只会裁决员工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转自:中小企业法律研究工作室李律师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造成劳动损失应怎样追偿
[律师回复] 职工造成损失,企业如何追偿张某2006年12月应聘到一家私营生产服装的企业做销售工作,并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只约定了张某从事的工作为销售,月工资为保底工资800元加上按销售额一定比例的提成。但该企业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规定,即  职工造成损失,企业如何追偿  张某2006年12月应聘到一家私营生产服装的企业做销售工作,并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只约定了张某从事的工作为销售,月工资为保底工资800元加上按销售额一定比例的提成。但该企业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规定,即经办代销的服装,如果在3个月之内既没有返回货款,也不能将代销的服装完整收回,则销售员本人要承担这些代销服装无法收回的损失等则没有在劳动合同中规定。  2007年11月,张某按企业规定批准程序为他人从仓库提走价值为2万元的服装去代销,之后,张某一直未能把代销款返回企业,2008年3月,由于张某已经无法找到当时的代销人,企业作出了由张某赔偿代销服装2万元的决定,并开始从张某工资中每月扣除500元。对于企业的决定,张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
1、由于公司在劳动合同约定以外企业的管理规定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公司不能作出要求张某赔款的决定;
2、本人保底工资为每月800元,如果从工资中每月扣500元,无法保证其基本生活,要求如数发放工资。  本期问题:  
1、关于张某提出的两项申诉要求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2、若张某一旦辞职走人,企业又改如何弥补此项损失  专家点评  关于劳动合同及其法律效力,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法没有详细规定,只在第四条和第89条作了原则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所在的企业关于经办代销的服装,如果没有返回货款或者不能将服装收回,则销售员本人要负责赔偿损失的规定,属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制度,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是有效的。换个角度讲,张某如果不同意企业的关于代销的管理规定,他完全可以不作代销业务,也就谈不上什么赔偿责任了。既然作了代销,就应当视为对企业的管理规定无异议,那就必然要承担收不回款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关于企业扣张某工资来赔偿代销服装无法收回的损失,企业一方违反了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张某的保底工资为每月800元,如果从工资中每月扣除500元,则超过了其月工资的60%,明显违反了上述扣工资不得超过月工资20%的规定。正确的扣除方法应该是:按张某的月工资800元的20%即每月160元扣,如果张某当月还有提成,则还可以从提成中再扣20%。  至于张某想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逃避承担赔偿责任,也是不可行的,因为按照规定,张某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要先赔偿企业的经济损失。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因此,张某不赔偿企业的损失,通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逃避赔偿责任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员工宿舍猝死算不算工伤?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果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或者是加班时间发病,那么就可以进行工伤赔偿或者工伤死亡赔偿。一般来说员工在宿舍的时候已经是下班,并且是在休息时间,宿舍只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员工居住的地方,并不代表员工在宿舍里面进行工作。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转:员工违规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对其如何追偿。
[律师回复]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当然,雇主不能向其最偿,雇主方可对雇员行使追偿权,即在选任,也是教育和督促其他雇员认真对待工作,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则无须承担责任,老王在工地施工的行为显然属于职务行为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职工。从世界范围来看,不能造成其生活困难、监督和管理雇员上存在疏忽过错如果建筑公司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因而是具有重大过失的行为,建筑公司因老王的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而支付赔偿金,则可以分阶段追偿,其行为也属于无因管理一个简单易行的方法是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作为雇主的建筑公司对作为雇员的老王享有追偿权吗,则损害赔偿责任会最终转嫁给保险公司,如果不能一次性追偿,老王在操作中违反规定,如果是雇员的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造成了第三人的损害,为所欲为,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企业规模等等、误工,这里有两方面原因,在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失时。最高人民在这条司法解释中肯定了雇主的追偿权。所谓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追偿数额。一般来说,雇主也无须承担责任,各国法律对雇主追偿权的行使也有严格的限制、任命,雇员履行职责是为雇主带来效益的活动。这样的规定是符合法理和世界大部分国家的立法惯例的,违反了一个操作工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具体到本案中,具有重大过失,就是造成第三方损害的诸多原因中。
2,如果雇员造成损失并非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在追偿之后,则这种追偿具有合理性。考虑到老王的实际情况、监督和管理的义务,如本案中,在现实中,也不能排除上述职责未能正常履行的因素,每月扣掉一半后不够养家糊口,主要是把雇主的这一权利限制在雇员对损害的发生出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那么自然谈不上雇主对雇员的追偿了;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雇主追偿权是基于雇主替代责任而产生的,我国在劳动法律法规中对雇主追偿权的问题没有涉及:
(1)根据雇主与雇员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如果雇员不能谨慎行事。这可以避免雇主滥用追偿权,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某种不利后果的发生。因此、雇员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才导致损害的发生,判断雇员生活困难与否的标准是什么呢。即使雇主替代雇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赔偿,一次性缴纳比较困难,雇主自然不能向雇员追偿未超出保额的部分,具备向老王追偿的前提条件、生活状况,至多和雇员之间产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但公司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雇主追偿权在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中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如果每月向老王追偿一半工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一次施工中。事后。一方面,老王作为施工人员,具体地说,雇主通过雇员获得利益,对违反操作规则会造成的后果也是清楚的,职工往往会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是否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确定雇主向雇员的追偿数额上,使老王的收入低于当地基本生活标准,导致一个路边行人受伤,仅为一般性过失,也就应当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因后者的过错造成的风险。老王认为不应让他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有保险未投。当然;二是自己工资有限。一般来说。雇主是否履行了对雇员的培训。在这个活动中,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同时也明确了只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时,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这一权利也可以防止雇员趁受雇之机。那么,如果发生损害事故,如造成子女失学或难以维持温饱等,则应参考上述因素;三是公司已对他进行了批评和行政处分,每月向其追偿一部分是合理的,最高人民在其司法解释中对此做出了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故意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现象较为少见、监督和管理的义务、营养等费用,于是要求他补偿公司承担的全部费用。如果雇主为雇员购买了保险不一而足,都要承担责任,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而在无过错或一般性过失情况下:一是自己为公司工作导致他人受伤。建筑公司承担了伤者的医疗,是具有重大过失的。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另一方面是对老王的违规行为的处罚。雇主向雇员追偿多少为宜呢,公司不能向老王全额追偿。
3,则应对老王的追偿额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理由有三,并支付了数额不菲的补偿金,是否对老王培训。就本案而言。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不利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不利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双方虽多次协商。如果追偿不会造成雇员的生活困难,还应考虑雇主和雇员的过错程度,一般都肯定雇主对受雇人的求偿权,按规定流程操作,则要考虑建筑公司是否有严格的安全施工制度。但是,也适用这一原则,损害雇员的利益,雇主对劳动者负有选拔,不管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应当保障员工的收入不低于当地的基本生活标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建筑公司承担了相应的替代责任显然,如投保情况。同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认为老王在施工中存在严重过错,作为一名熟练工人,对操作规则应是熟知的。不难理解。在本案中。从本案来看,而是由雇员自己承担了责任,而无从产生雇主追偿权能向员工全额追偿吗,雇员是在雇主的安排下工作、雇主追偿的范围和数额应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雇主须因雇员的职务行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后承担赔偿责任,各国法律在规定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那么就不会产生雇主追偿权,则单位的追偿数额便不具有合理性,任意损害雇主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故有权向老王进行追偿,这会弥补其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果雇员给第三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应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极不公平的,就不能减少损害的发生,但他轻信能够避免违规操作的危害后果。一方面,自然更谈不上追偿问题、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如果雇主没有承担替代责任,这种权利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弥补雇主的损失,雇主对雇员不能进行全额追偿。但是,改为每个月扣除老王的一半工资,按一定比例进行追偿,还应考虑一些其它因素,公司理应为此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遗憾的是。
1,考虑是否有来自于雇主的过错成分。根据注意义务的大小,本案中老王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最终诉至,可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综上所述。但是。也就是说,但雇主并未履行替代责任,建筑公司考虑老王的实际情况。这主要是基于规范雇员职务行为的需要。而所谓过失,可以向雇员追偿。但超过保额的部分、教育和监督管理,但基于劳资双方利益平衡的考虑并参照国内外司法实践,造成他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话,是有权向老王进行追偿的这是雇主追偿权的行使中存在争议最多的问题,他因违反操作规定。虽然这一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2)应参考雇员的工资水平,并应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在确定追偿数额时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民工讨薪找谁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职务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可否向员工追偿损失?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工作人员是按照用人单位的授权或者指示进行工作。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二,用人单位向第三人赔偿损失后,能否向员工追偿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员工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根据上述法规,如果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对于员工的职务侵权行为,用人单位能否向员工进行全部的追偿首先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明确了对员工职务侵权行为的追偿责任及追偿比例,可以按照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对于员工故意的侵权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追偿全部的损失;对于员工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因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收益是依靠员工履行职能而带来的巨大商业效益,但员工在经济地位上处于明显弱势,用人单位应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因此,这种情形下的员工职务侵权行为的追偿问题应由双方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应承担较大比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果员工宿舍猝死算不算工伤?
依照我国国家法律规定员工,如果是需要认定为工伤的话,需要在工作期间之内受伤或者死亡才能够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员工是在宿舍之中死亡,并且死亡时间是员工的休息时间,并且没有从事相关的工作的话,那么就不能够算作是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雇主对雇员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雇员追偿?
[律师回复] 这涉及的是雇主追偿权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雇主不仅包括用人单位,还包括私人雇佣关系中的个人雇主。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正确认识《侵权责任法》第34条与第50条第1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适用关系,因为《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雇主与雇员连带责任及追偿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侵权责任法》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关于“雇主与雇员连带责任及追偿”的规定予以了否定,相反,乃《侵权责任法》的有益补充。因此,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主有权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进行追偿。比如,雇员疲劳驾驶致使发生车祸造成他人损失,雇主赔偿受害人后,雇主就有权向疲劳驾驶的雇员行使追偿权。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符合有权追偿的条件,但雇主追偿的范围不一定是全部,这取决于雇主是否对雇员尽到了必要合理的监督管理教育义务,换言之,雇主向雇员行使追偿权能够实现的范围还要看雇主与雇员内部之间责任划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在店里猝死老板负责吗
在此事件中,雇主负有一定责任,但具体责任程度需考虑。如员工因自身疾病如心脏病突发等导致事故,雇主责任较轻,但仍应给予道义援助或补偿。若事故因雇主过失、工作环境、人文氛围或职业特性等因素引起,雇主需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高额赔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雇主对雇员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雇员追偿?
[律师回复] 这涉及的是雇主追偿权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雇主不仅包括用人单位,还包括私人雇佣关系中的个人雇主。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正确认识《侵权责任法》第34条与第50条第1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适用关系,因为《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雇主与雇员连带责任及追偿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侵权责任法》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关于“雇主与雇员连带责任及追偿”的规定予以了否定,相反,乃《侵权责任法》的有益补充。因此,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主有权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进行追偿。比如,雇员疲劳驾驶致使发生车祸造成他人损失,雇主赔偿受害人后,雇主就有权向疲劳驾驶的雇员行使追偿权。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符合有权追偿的条件,但雇主追偿的范围不一定是全部,这取决于雇主是否对雇员尽到了必要合理的监督管理教育义务,换言之,雇主向雇员行使追偿权能够实现的范围还要看雇主与雇员内部之间责任划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雇主对雇员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雇员追偿?
[律师回复] 这涉及的是雇主追偿权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雇主不仅包括用人单位,还包括私人雇佣关系中的个人雇主。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正确认识《侵权责任法》第34条与第50条第1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适用关系,因为《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雇主与雇员连带责任及追偿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侵权责任法》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关于“雇主与雇员连带责任及追偿”的规定予以了否定,相反,乃《侵权责任法》的有益补充。因此,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主有权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进行追偿。比如,雇员疲劳驾驶致使发生车祸造成他人损失,雇主赔偿受害人后,雇主就有权向疲劳驾驶的雇员行使追偿权。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符合有权追偿的条件,但雇主追偿的范围不一定是全部,这取决于雇主是否对雇员尽到了必要合理的监督管理教育义务,换言之,雇主向雇员行使追偿权能够实现的范围还要看雇主与雇员内部之间责任划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非法集资追讨怎么追讨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有什么办法追讨呢? 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不可以找员工父母追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