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罪立案逮捕经过法院受理至判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诈骗罪需重处的情形规定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三、诉讼诈骗是诈骗罪吗
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或者虚构事实(如伪造证据)等方法,通过诉讼途径取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称之为诉讼诈骗(行为)。
1、诉讼诈骗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诈骗罪最本质的特征是受害人基于加害人(或者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下同)的欺骗手段做出错误判断而自愿主动交出财物。而诉讼诈骗行为实施过程中,受害人是基于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力而被迫交出财产,而不是基于加害人的欺骗手段,亦不是自愿交出财产,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2、诉讼诈骗行为没有犯罪中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对应性。
犯罪行为中的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往往具有类似于民事合同的相对性特征,具有对应性。即是说加害人加害的意思表示(犯意流露)及犯罪行为等指向的是受害人。例如盗窃罪的加害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针对的是受害人,只要对受害人来说是秘密的就足够,并不会因为当着第三人面或者第三人发现盗窃行为而变得不秘密了就不构成盗窃罪,这种秘密窃取的方式约束的是加害人与受害人。在诈骗犯罪中,加害人欺骗的对象是受害人,但是在诉讼诈骗中加害人欺骗的对象不是受害人,事实上受害人也没有受到欺骗。
3、诉讼诈骗结果发生主要源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的局限和受害人举证、质证能力。
诈骗罪立案逮捕后,一般是会在二个月进行判刑,最迟是不会超过三个月的。以上就是对于诈骗罪立案逮捕后多久可以判的相关介绍了。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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