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顺序
法律制度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特别要注意,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父母也不单是指亲生父母,已经跟继父母形成实质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有继承权。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及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顺序已经通过以上内容做出了非常详细的介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最后结尾的部分还要提醒大家,司法实践中丧偶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有权利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分割遗产。确定了法定继承顺序之后,法定继承人之间彼此都需要尊重各自的继承权,遗产分割标准建议自行协商处理,分歧较大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有遗赠的先按遗赠协议继承,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财产,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的法定顺序
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比例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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