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拘留跟坐牢一样吗
酒驾拘留和坐牢在性质上有所不同。酒驾拘留通常是指因酒后驾驶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短期限制自由的措施,它是一种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处罚。拘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共安全,防止酒驾行为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同时给予违法行为人必要的警示和教育。
坐牢则通常是指因违反刑法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监狱中服刑的行为。坐牢是一种刑事处罚,表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需要接受国家法律的审判和惩处。
在酒驾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则不会坐牢,但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酒驾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如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可能会构成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此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从而需要坐牢。
在拘留所拘留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后续刑期的,而不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对于个人未来的就业、贷款等一般不会产生影响。但是,如果酒驾行为被记录为犯罪,则会坐牢,且犯罪记录会影响个人的就业、出国等。因此,酒驾行为严重的后果可能会导致个人生活和工作上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总的来说,酒驾拘留和坐牢是不同的概念,酒驾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坐牢则是对刑事犯罪行为的法律惩处。公众应当充分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以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第一次酒驾能不用拘留吗
酒驾是否被拘留是与是否是第一次酒驾没有关系的;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如果是醉酒驾驶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驾驶被拘留能看吗
可以。如果是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如果是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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