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死亡遗产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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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的死亡遗产分配通常涉及法定继承顺序和遗嘱的影响。1.法定继承顺序;2.遗嘱;3.离婚协议;4.合法婚姻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可能再次结婚,这也可能对财产分配产生影响。在重新婚姻后,配偶可能有法定继承权。若是对离婚后死亡遗产分配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离婚后死亡遗产分配

一、离婚后死亡遗产分配

离婚后的死亡遗产分配通常涉及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的影响。

1.法定继承顺序:如果您在离婚后去世,将遵循所在地区的法定继承顺序。在大多数法域中,子女通常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他们有权继承一定比例的遗产。

2.遗嘱:如果您在离婚后起草了遗嘱,遗嘱将对遗产分配产生影响。您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您希望遗产分配给哪些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其有效性。

3.离婚协议:如果在离婚时达成了协议,其中包含有关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影响死亡后的遗产分配。一些离婚协议可能约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包括在其中一方去世时的处理方式

4.合法婚姻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可能再次结婚,这也可能对财产分配产生影响。在重新婚姻后,配偶可能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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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离婚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房产应处理方式如下:

1、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之后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关于房屋的处理,可以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来确定所有权。如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自己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仅出资房屋首付款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死亡遗产分配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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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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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亡补偿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二,《继承法》详细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工亡补偿金。

三,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作为遗产的物质应当由死者生前支配,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受害人因事故死亡后,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已经消灭,也就无法获得该笔补助金;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偿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偿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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