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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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轻伤二级是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所定义的一种伤害程度。具体包含以下几类情况: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若是对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一、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轻伤二级是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所定义的一种伤害程度。具体包含以下几类情况:

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一耳听力障碍(41dBHL)。

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²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²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缺损。

视力轻伤二级包括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等。

轻伤二级属于比较严重的伤害,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康复,也可能留下永久性的身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轻伤二级的伤害程度通常被用作确定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的标准。在民事赔偿方面,轻伤二级的伤害也可能导致较大的经济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轻伤二级的怎么办

1、故意伤害罪轻罪即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其量刑起点为: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无其他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一般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遗弃罪概念是什么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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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轻伤二级是啥概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赔偿不是由交警进行认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5、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6、伙食补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广西2011年标准为40元每人每天
7、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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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轻伤大概赔多少钱?
二级轻伤大概赔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主要的还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判断的,比如说,其中会涉及医疗费还有误工费,营养费等,医疗费就是根据具体的治病所花费的费用来确定的,误工费是根据误工人员的工资收入以及误工时间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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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二级轻伤大概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轻伤害导致残疾的还有下列赔偿:
9、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毕竟在不同的地区,对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规定不一样。而此时如果是出于故意对他人人身造成了轻伤二级损害的话,那么还会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后也就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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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是什么概念?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七级伤残是什么概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
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
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
3、双眼低视力1级。
1
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
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
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
1
7、舌体缺失12以上。
1
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
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
1、一肺叶切除。
2
2、肺功能轻度损伤。
2
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
4、肝切除13以上。
2
5、轻度肝功能损害。
2
6、胰切除13以上。
2
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
8、结肠大部分切除。
2
9、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30、一侧肾切除。
3
1、肾损伤性高血压。
3
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3
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3
4、女性双侧缺失或严重畸形。
3
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3
6、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3
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以上。
3
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3
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7.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4
2、下肢骨折,遗有8c以上短缩畸形。
4
3、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
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4
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4
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轻伤二级,大概赔付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赔偿数额,依据你因伤害的费用支出,住院情况,伤残等级等材料。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轻伤在警方主持下可以调解,一定要在警方的主持下调解,因为这里面牵涉有刑事问题。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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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大概赔多少钱?
轻伤二级大概赔一般可以要求赔偿5-6万元,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 因为轻伤是分很多等级的,造成他人轻伤的是要进行赔偿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轻伤二级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十项,而这其中多数赔偿是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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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轻伤大概赔多少钱
二级轻伤的赔偿金额因损伤程度、治疗费用、工作损失等因素而异,一般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具体金额需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计算,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估算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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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轻伤二级私了大概能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赔偿数额,依据你因伤害的费用支出,住院情况,伤残等级等材料。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轻伤在警方主持下可以调解,一定要在警方的主持下调解,因为这里面牵涉有刑事问题。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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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轻伤民事赔偿大概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级轻伤民事赔偿大概要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赔偿数额,依据你因伤害的费用支出,住院情况,伤残等级等材料。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轻伤在警方主持下可以调解,一定要在警方的主持下调解,因为这里面牵涉有刑事问题。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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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大概赔多少钱
在轻伤二级情况下,法律规定可请求的赔偿金额为五至六万人民币,若造成肢体残障的结果,则其索赔权利可上升至十万元以上。 关于轻伤二级所涉赔偿项目,则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损失等总计十个方面,这些项目中的大多数都是要依照实际产生数额来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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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轻工业国家标准gb和gb是一个概念吗
[律师回复] g
国家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代号为GB和GB/T,其含义分别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当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部分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如下:汽车——QC、石油化工——SH、化工——HG、石油天然气——SY、有色金属——YS、电子——SJ、机械——、轻工——QB、船舶——CB、核工业——EJ、电力——DL、商检——SN、包装——BB。推荐性行业标准在行业代号后加“/T”,如“/T”即为机械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加“T”为强制性标准。

3)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有: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发布。地方标准也分强制性与推荐性。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其要求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向政府备案。此外,为适应某些领域标准快速发展和快速变化的需要,于1998年规定在四级标准之外,增加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其代号为“GB/Z”。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使用者参考。三、标准种类根据标准管理的需要,标准种类一般按行业、性质、功能分类。

1)按行业分类目前我国按行业归类的标准已正式批准了57大类,行业大类的产生过程是: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的申请报告,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确定,同时公布该行业的标准代号。(
2)按标准性质分类通常按标准的专业性质,将标准划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在标准化领域中,对需要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技术标准;而对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叫管理标准;为实现工作(活动)过程的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每个职能和岗位的工作制定的标准为工作标准。(
3)按标准的功能分类基于社会对标准的需求,为了对常用的量大面广的标准进行管理,通常将重点管理的标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管理标准。四、标准化法律法规我国的标准化法规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标准化法规体系的顶层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规和规章均以该法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是依据《标准化法》颁布的有关该实施的行政法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了24个与之配套的部门规章,初步形成了较为齐全的标准化法规体系。五、标准制修订程序国家标准的制定有一套正常程序,每一个过程都要按部就班地完成。同时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缩短制定周期,除正常的制定程序外,还可采用快速程序。(
1)制定国家标准的正常程序我国依据ISO/IEC导则第一部分:技术工作程序(1995年版)颁发了国家标准GB/T《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该标准将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
.预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新工作项目建缉攻光纪叱慌癸苇含俩议。.立项阶段对新工作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审查和协调的基础上,提出新工作项目。
.起草阶段标准起草阶段是制定标准的关键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
.征求意见阶段向标委会委员和有关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标准送审稿、回函意见处理汇总表。.审查阶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会审或函审的形式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表决,一般同意票数在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过。通过的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编制报批稿。对于难度较大和争议较多的标准送审稿一般采用会议审查方式。.批准阶段对标准报批稿进行审查、批准和编号,并提供标准出版稿.出版阶段由出版社印刷出版正式标准。.复审阶段按规定定期对标准进行复审。.废止阶段根据复审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宣布某标准废止。(
2)制定国家标准的快速程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发布了《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快速程序是在正常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省略起草阶段或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的简化程序。凡符合下列之一的项目,均可申请采用快速程序:.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国家标准的项目;.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国家标准的项目;.现行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现行其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项目。采用快速程序的项目,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GB/T16733的要求进行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程序与国家标准差不多,企业标准的制定程序可适当减化。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概况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政策,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采用原则、采用程度、表示方法和有关措施。(
1)采标表示方法采用国际标准分为:等同采用(idt或IDT)、修改采用(mod或MOD)和非等效采用(eq或NEQ)三种。等同采用:GB/T××××-××××(ISO××××:××××,IDT)修改采用:GB/T××××-××××(ISO××××:××××,MOD)对于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包括国外先进企业标准)编制的我国标准,在标准封面上必须注明采用标准和采用程度;在标准前言中,写明被采用标准的组织、国别、编号、名称、采用的程度和简要说明我国标准同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别。非等效采用编制的我国标准,则不需在封面上标注,也不算是采标。但在前言中应说明“本标准与ISO××××:××××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2)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情况到2001年末国家标准总数为:19744项,其中采用ISO标准4453项(等同采用1091项;等效采用1744项;非等效采用1618项);采用IEC标准1911项(等同采用979项;等效采用479项;非等效采用453项);采用其他标准2502项(等同采用109项;等效采用705项;非等效采用1688项)。
性侵的概念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的对象首先一定要是女性,再者主体必须是男性(在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对罪的理解还是没有涉及到 女性同性的,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成为罪的主体)。还有就是必须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动机。而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了,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在刑法中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就是典型的性侵犯。在实务中的男子猥亵其他男性的,也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都是性侵犯的范畴。所以性侵犯与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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