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伤残鉴定通常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这些机构包括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鉴定中心、医疗机构的法医科等。具体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会根据你所在的城市或省份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自行委托伤残鉴定,可以询问当地医院的医务人员或法律援助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案件类型,选择有相应资质且信誉良好的鉴定机构。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伤残的鉴定地点通常是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而工伤事故伤残的鉴定,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进行申请,由劳动部门安排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的过程包括对受伤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受伤的原因、程度和影响,确定伤残等级。在进行伤残鉴定前,你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资料,如身份证、医疗记录、病历、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具体需要准备的资料,可以向鉴定机构咨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怎么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递交申请书;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
4、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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