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0岁以上人员可以认定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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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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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可以,年满60岁的您不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如果用工单位选择继续聘用您,这将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因此不会受到劳动法规的调整。您也无法通过《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若是对自己写的转上书没有公证有法律效率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内蒙古60岁以上人员可以认定工伤吗

很抱歉,年满60周岁的您已经不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资格,如果此时用工单位选择继续聘用您,这并非属于我们所说的"劳动关系"范畴,因此,将不会受到任何有关劳动法规的调整;同时,您无法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去申请工伤认定

相反地,根据相关政策,若您在正式步入“花甲之年”前就已开始在同一单位工作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那么,您是有权利向有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的;即便您已经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您同样也可进行工伤认定流程,享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60岁以上老人能买工伤保险吗

60岁以上的人不隶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年满60岁的人应当退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有劳动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60岁以上的人打工,按劳动关系处置。工作中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的,按人身伤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工伤错过申报期限还可以再认定工伤吗

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如果确实因为自身原因,超过期限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内蒙古60岁以上人员可以认定工伤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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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有何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即为工伤认定申报时间。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处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一)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即为工伤认定申报时间。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处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超过30日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劳动保障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在网上进行审核,申请信息完整的,给予网上确认;申请信息不全的,反馈指导意见。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收到网上确认信息后,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原件,受伤职工本人无法填写的,由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中代受伤职工签字的近亲属或工会组织代为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不能提供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5、区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可到行政中心412房间办理)
6、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单位申请的且申报信息填写完整的,系统可直接生成表格并打印;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7、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
8、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准备2份);
9、受伤当天的出勤记录或者出勤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该项材料);
10、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路线图,路线图中应标明出行路线、起止地点及事故发生地点,该路线图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6、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8、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2、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型纸,纸型不符的请粘贴到A4型纸上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先进行网上申报(进行网上申报后,用人单位不再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30日时限的限制)。申请人收到网上确认的信息后,打印相关材料,按《业务指南》要求备齐全部材料后,一次性报劳动保障处。提交申请材料请填写材料收据,材料收据上的递交时间为提交申请材料当日。
二、受理
提交申请材料后,经过15 日未接到劳动保障处通知即视为受理,受理日为自材料提交完整之日起第15日,劳动保障处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收据可作为受理通知书使用。
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保障处在15日内书面通知补正材料。
三、调查
(一)用人单位申请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调查程序以书面审查为主;情况复杂或对申请的受伤事实有异议的,到用人单位调查核实。
(二)职工个人申请
1、向用人单位下达《限期举证通知书》;
2、根据用人单位举证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四、认定
(一)用人单位申请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经过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适用简易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情况复杂或对受伤事实有异议的,认定期限适当延长。
(二)职工个人申请
根据调查结果,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之前,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五、法律责任
1、工伤认定以书面审理为主,申请人和交件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负有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该义务,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认定以书面审理为主,申请人和交件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用人单位负有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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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毕业然后被分配到内蒙古了,我老家青海的,其实离内蒙古自治区也不算太远,而且这边工作待遇不错,明年我就升职了,但今年受伤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一、24小时报备15日内受理
规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24小时内,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在受理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明确了工伤认定申请资料
规程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死亡的由有关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工伤认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6种情形将中止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的,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需要进行病伤与事故伤害因果关系鉴定的;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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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打麻将犯法吗?
如果大家的打麻将的行为只是用于亲属之间的娱乐的话,同时也并没有任何的营利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是不会将这个打麻将的行为认定为犯法的,但是如果说即使是亲属之间但是存在营利目的的话,那么也是会被认定为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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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2020年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手机认证仅支持安卓手机(除苹果手机之外都能用),前提是在社保已照相建模人员才可再次年审。 1.手机 APP下载安装 扫描(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或在手机的浏览器搜索下载安装“内蒙古12333”手机 APP。 点击 app图标进入软件: 进入内蒙古12333软件界面后,使用身份证号做为帐号,输入密码登陆;如果未注册,需先注册。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注册条件查询,输入“国籍”、“民族”、“身份证有效期是否长期”、“有效期至”、“职业”点击下一步,绑定手机,“输入手机号”输入通讯地址:“省、市、区、街道。”点击获取手机短信认证码,输入认证码,设置登录密码,确认密码,输入“验证码”,勾取“同意”,点击:“注册”。 登陆之后点击“认证服务”: 弹出如下图提示,点击确认: 软件下载进度条会一直保持0%,只需等5分钟左右后便下载完毕: 下载完毕会弹出如下图提示,点击安装: 安装完成后,手机桌面可看到两个图标: 2. 手机 APP认证点击内蒙古12333图标,使用身份证号登陆,点击认证服务,会弹出如下画面: 需将手机摄像头对准脸部,距离保持在1米左右,使脸部保持在手机中的绿色框内,否则检测不到人脸,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转头、眨眼、抬头等操作。 如认证成功会弹出下图: 如失败会弹出下图: 失败之后可再次进行认证,如多次认证失败,需前往当地社保经办点进行现场认证或发起申诉,等待申诉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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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温补贴是多少?
内蒙古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发放范围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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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特大交通肇事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9内蒙古特大交通肇事认定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
(四)安全原则 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朋友在内蒙古的工地上班,因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想知道内蒙古工伤待遇调整2018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4%或者3%。
以上是对内蒙古工伤待遇调整2018的解答,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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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注册资本印花税减免可以吗?
内蒙古注册资本印花税减免一般是不可以的;任何公司在进行设立的时候都会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要工商部门同意那么就要合法的进行缴纳相应的印花税,这些是不能有任何减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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