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若商品房开发企业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房屋交接,则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具体而言,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可视为构成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第一,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难以实现合同预定利益的情况;第二,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结束之前,合同任何一方表明或通过其本身的行为表现出不愿继续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第三,当合同任何一方因推迟履行主要债务而受到催告的情况下,经过合理期限之后仍未按照约定履行该债务;第四,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合同预定利益无法实现的状况;最后,除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也应视作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买房交定金要注意: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
3、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要包括经办人员和中介公司的印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