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针对房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面积缩水”现象,应当尊重并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权威机构所进行的实地测量结果作为最终的计算依据。如若实测面积与原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之间存在差异,当该差异处于±3%的有效范围内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可按照实际售价多退少补。然而,若实际测得的面积超过房产合同所规定的面积标准,需要按照购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予以补足3%的差额款项;相反地,如果实际测量出的房屋面积比签订合同时预测的面积更小,这时则需根据购销双方签订的协议并按照合同定价退回所少3%的部分房款。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超过合同预定面积的那部分差值部分(即超量或不足)均应按照原定合同购买价格予以两倍返还相应的款项,或者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安置房一房多卖怎么办
安置房一房多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面积缩水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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