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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消费者不幸蒙受欺骗,依据此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之合约内容,可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要求。若房地产开发商或相应负责人否认合同效力、矢口抵赖先前应尽之义务,甚至采取表面安抚之策略实际上拖延推诿,恶意以持久战消耗时间,那么消费者便有权直接寻求本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诉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一般情况下,房子质量问题退房赔偿的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虚假宣传可以维权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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