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贷款下不来首付能退吗
贷款申请未获通过时首付是可被全额退还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住房商业化交易中,双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约的约定,采用担保贷款形式支付款项。如果因为任何一方的疏漏或者过失没有成功签署约束双方的保障性贷款合同,并且由此导致了住宅买卖合同无法正常进行,那么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并寻求相应的赔偿。因此,无论情形是审批流程的混乱、放款的延误、贷款金额的不足等等何种因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如期执行,购买者仍然有权索回已预交的首付款。
然而,唯有因购房者自身提供虚假的信息资料或者存在信用污点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得贷款批准的情况除外,这时候购房者有可能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不仅无法收回已交的首付款,甚至还有可能面临额外的赔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购房者在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来退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贷款下不来首付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