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购房过程中,买方支付的“定金”是无法收回的,而“订金”则具备可撤销性并可以返还。“定金”这一概念在法律意义上体现得十分规范,是指合约双方为了确保合约的签订、生效以及执行等环节得以顺利进行,而自愿协商设定的一种担保措施,同时也是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定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力,也就是说,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收款方有权要求其无条件地返还定金;反之,倘若收款方自身存在违约状况,那么支付定金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以双倍的金额予以赔偿。
然而,“订金”仅仅是一种单方面的表示,通常被视作提前交付的预定款项,并不享有与“定金”同等的担保力度。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违约责任归属为何方,支付订金的一方始终都拥有全额索回订金的权利。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在缴纳定金之前务必要仔细斟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总而言之,购房过程中的定金是无法收回的,而订金则具有可撤销性的特点并且可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怎么退购房的定金?
想退买房子服的定金可以与出卖方协商。买房的定金在以下五种情形下可以退: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5、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交了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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