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购房过程中支付的定金是无法按照意愿进行退还的,但订金的处理方式却截然不同,它是可以随时要求退还的。“定金”在这里是一个严谨且规范化的法律术语,表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为了保障合同的订立、生效以及实施等各个环节而自行商定的一种担保模式,这也是解决违约责任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这种形式的保证受到“定金罚则”的严格限制,即若存在交付定金那位一方的违约行为,收到定金的那位可据此要求拒绝退还定金。反之,如若所收取定金的那一方违反了相关协议,则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依法索求收取方双倍返还原本所交纳的定金。相比之下,“订金”仅反映了单方面的意向,本质上等同于预先支付的款项(即预付款),并不具备与“定金”同等的担保作用。无论是由于何种缘由导致合同无法达成履行,支付订金的一方均有权提出要求全额归还。因此,总的来说,在购买房产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但关于订金的处置方式则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而灵活掌握以实现双方皆大欢喜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房付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不想要了一般属于违约,定金一般不退。除非满足以下条件:
1、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2、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下定金能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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