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撞我汽车侧面谁的责任
当电动车与汽车侧面相撞时,判断责任在于两者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过失的严重性。
简要来说,若电动车驾驶人过错在事故原因中占据较大部分(如违反交通信号灯、横穿道路或快速变更车道),他们需负起全责或主责;
若汽车驾驶人行为不当(如超速行驶、违规停放),双方责任比例将会依据个人过失状况来判定;
而若二者皆无明显错误,则常视作交通意外,无人负责。
最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察、检验和调查结果,出具正式的交通事故裁定,并送交到两位当事人手中。
若事故对财产生成了损失,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至内给予相应理赔。
倘若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难以达成共识,可选择提交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这便是相关法律条款,如遇到相关问题或希望获得更精准的解答与建议,敬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电瓶车把汽车撞了谁的责任
电瓶车把汽车撞了的,如果该电瓶车是机动车,一般由电瓶车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动车撞我汽车侧面谁的责任”,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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