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确实可以被合法买卖。
然而,并非所有类型的安置房皆可买卖,这其中涉及到拆迁安置房所占用土地的性质问题。
与我们平常购买的正规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出让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相比,拆迁安置房具有显著不同之处。
因此,若想要进行安置房的买卖,必须确保该安置房已完成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且已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安置房的过户事宜,存在一定的时限要求。
这个时限通常由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予以限制。
通常情况下,在拆迁协议签署后的一定时段内,购房者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析产和转让等过户手续;
但超出此期限,则无法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的是,若该安置房尚未满五年,则不得进行过户程序。
若是有意购买此类安置房,建议耐心等待房产证发放之后再作出决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如下: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动迁安置房能买卖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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