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亲结婚指的是哪些人
关于近亲结婚在法律上的明确界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父母双方,还是其与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人之间都被视为近亲属范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婚姻权益,防止疾病遗传给后代,国家在原则上是不允许直系血亲或有三代以上连续关系的旁系血亲进行婚姻登记的。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遵守这一重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近亲结婚如何规定
关于近亲结婚的规定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近亲结婚易将双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后代,不利于民族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
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不仅包括“亲生的”也包括拟制的,拟制的主要是指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和收起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两代。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计算方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女)
、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旁系血亲。《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近亲结婚指的是哪些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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