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期待权么

最新修订 | 2024-04-1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继承权与期待权相似但不等同,因其实现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存在不确定性。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接管被继承人财产的权益,包括客观和主观层面的内容。客观层面指合法权利资格,主观层面则指实际所有权。因此,继承权不能单纯被视为期待权。
继承权是期待权么

一、继承权是期待权么

虽然继承权的地位与期待权具有相似之处,但实际上它们并不能等同看待。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继承权的实现并不仅仅取决于其自然存在,还需符合特定的条件以及存在相应的不确定性。

在实践中,继承权得以完全兑现往往依赖于法律法规遗嘱的明确指示。

具体来讲,继承权是指作为继承人的公民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的明确表达,来实际接管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财产的法定权益,此权益既包含了客观层面的继承权内容,同时也含有主观层面的继承权内容。

所谓客观层面的继承权,即根据国家法律的规范,或是遗嘱中的明定内容,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合法权利资格;

相较之下,主观层面的继承权则是指在法定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留下的遗产,实际上已具备的一种资产所有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是否能转让

继承权不能转让。拥有继承权的人可以接受继承权,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但却不能转让。

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是具有一定的身份关系才会有继承权的产生,因此不可转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权是期待权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权是期待权么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吗?
继承权不是一种期待权的,作为继承者可以享有继承权不一定可以得到这笔遗产;作为遗产的继承如果存在遗嘱的话,那么是可以指定由谁来继承谁来继承,不一定法定的继承者可以获得。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么判定虐待被继承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体罚行为的明显区别是: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的,具有相对连续性的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一)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的等等。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罪,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期待权吗
继承人当然不可以放弃继承期待权,因为继承期待权属于人身权,人身权是不可以放弃和转让的。作为法定继承人,因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期待权,但是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权利,法定继承人也不一定可以继承遗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该怎样认定虐待被继承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样认定虐待被继承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体罚行为的明显区别是: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的,具有相对连续性的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一)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的等等。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罪,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叔叔在上班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在了,请问工伤待遇能否继承
[律师回复] 从程序上分析,陈某的妻子和女儿要求承继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和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可见,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公民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中止审理,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本案中,陈某的妻子和女儿主动请求承继仲裁,仲裁机构应当准许,并继续审理。
  从实体层面分析,陈某的妻子和女儿有权继承陈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受到工伤的,其应当享受的待遇主要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建筑公司没有为陈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这三项待遇都应由建筑公司支付。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讲,这三项待遇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劳动者完成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时就有权请求,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有权请求。因此,这三项待遇在陈某死亡之前就已经因法律规定而产生。之所以没有实际支付,是因为其后双方发生争议并进入诉讼,陈某的死亡不应影响这三项待遇的给付。
其次,从继承法的角度来看,陈某死亡时已经产生的三项待遇属于陈某的合法财产性权利,属于可继承的财产应无疑问。有疑问的是,这三项待遇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即是否随陈某死亡而消灭?笔者认为,工伤保险待遇虽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但并非绝对不能继承,在它转化为特定的财产权利后即应当具有可继承性。在这方面可以参考侵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最后,从立法目的考虑,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其家庭和近亲属同样受到伤害,包括因受害人受伤导致其家人因此减少或丧失的生活来源以及额外支出的费用等。如果在受伤害的工伤职工死亡后待遇就消灭的话,对于职工和其家庭来讲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实践中甚至会产生鼓励企业恶意拖欠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直至其死亡的恶果,这是与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相悖的。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0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弃或虐待母亲,是不是有继承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遗弃或虐待母亲,是不是有继承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弃或虐待母亲,是否有继承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遗弃或虐待母亲,是否有继承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权是期待权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