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多久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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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在职员工遭遇事故伤害或在依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时,我们恳请您督促本公司自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被判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统筹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诊断多久有效

一、职业病诊断多久有效

当在职员工遭遇事故伤害或在依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时,我们恳请您督促本公司自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被判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统筹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任何特殊状况,我们期望能在征得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下,相应地延长申请时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什么统一规定

第三十二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诊断结论。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

(三)诊断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诊断结论。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

(三)诊断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业病诊断多久有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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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爆震聋等。
5、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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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等。
8、职业性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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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病转阴了诊断不上职业病算工伤不...布病转阴了诊断不上职业病算工伤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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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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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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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诊断可以私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业病与厂方私了经过劳动仲裁后不可以伸请职业病鉴定!  
一、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次性赔偿是合法的。但是从职业病病情发展上来看,这样的赔偿方式其实是不合理的。  
1、”职业病与其他常见工伤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一般的工伤例如四肢伤、坠落伤等,在伤害后较短时间内伤情基本可以稳定,因此一次性的补偿可以满足这些劳动者的治疗和生活需求。而职业病则不然,病情往往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以最常见的尘肺病为例,赔偿时患者可能是八级伤残,两年后病情加重,成为二级伤残,却无法继续追讨赔偿金了。  
2、从治疗的角度看,一次性赔偿也很不合理。例如,有的尘肺病患者在拿到赔偿时病情可能还不严重,就把钱花到了其他地方,等到病情加重时往往无力治疗了。对于尘肺病患者来说,治疗与不治疗、早治疗与晚治疗的结果相差很大。而且,早期治疗的费用其实并不高,但是如果到晚期才就医,肺心病、哮喘、重度感染等并发症都出现了,不但治疗效果不佳,而且费用昂贵。  
二、职业病症状体征:  确诊职业病,关系到工人能否享受国家的劳动保险待遇,故不仅是医学上的问题,也涉及到正确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一般说,正确诊断依赖于下列三个条件:  
(一)职业史:  ;包括工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接触程度(最简单是专业的工龄),环境条件等资料,为深入了解病因,除口头询问外,有时需要直接到现场观察,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接触史的资料,仅有定性还不够,还应该是定量的,即环境监测资料或工龄的记录。  
(二)体格检查:  与一般临床所用方法类同,但对某一类职业因素所致疾病,如职业史比较明确,则可根据发病的特点,选择某些项目重点检查。  
(三)实验室检查:  有一些职业病,临床表现不明显,常靠实验室检查,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测定生物材料中有害物,以检测身体吸收量,如尿,头发,指甲等中重金属量;  
②测定吸收入体内,经代谢后排出代谢物的量,如吸收苯系物后,可分别测定尿中酚,马尿酸或甲基马尿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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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人如何行使保障权?
从事职业劳动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出具职业病诊断费用和诊断鉴定作用。对于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对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以及劳动者的临床诊断表现,作出综合分析,并将诊断结果形成诊断说明书提交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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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患病的,若不属于职业病,则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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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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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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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所需资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规规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样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1]》第十四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疾病诊断证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诊断名称病情介绍(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医生签名日期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2
1、医院诊断证明入院的时间就应该开具,而且其中伤情必须写全,否则将影响医药费报销。
2、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网上申报,如需延期申报的,应提前申请。
3、单位在职工医疗期内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护理,如无法安排,可与职工协商护理费用这个不会的,只要开到足够的证明就可以正常的申请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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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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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噪音引起的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
二、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三、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怎么办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劳动者不能提供职业史证明的,可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劳动关系证明应当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以及用人单位自认的材料为依据。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凭证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都可以作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依据:能够证明劳动用工关系的资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支付花名册)、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等;能够表明劳动者身份的资料,如“身份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证件;能够证明用工招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3人以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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