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农田养殖违法吗
何止如此!在基本农田上是严禁建造养殖场的哦!明确规定也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动工搭建哦~ 所有的这些建设,都必须安置在非保护农田上才行呢。
那么针对土地使用性质被擅自改变这一问题,我们有着怎样的处理方式呢?首先,如果有人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积极恢复土地的原始状态,或是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相关设备,且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
若已触犯法律构成犯罪,那就会依法追究有关人士的刑事责任哦!其次,假如你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出售或以其他形式随意转让土地,那么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没收你的违法所得;
若是有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话,那就得限期拆除在那些无序转让的土地上建立的新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让土地重回原始状态;
如果该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需没收新建立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的制裁;
而那些对事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也将会依法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要是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拿耕地图谋建窑、办墓地或擅自在耕地上搭建房屋、进行凿砂、开采石头、矿物以及挖掘土壤等活动,搞得破坏了农作物生长的条件,或者由于大规模开发土地导致土地沙化、碱渍化的话,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都有权力责令立即停止这样的行为,或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同时还可予以罚款处罚;
若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基本农田养殖场强拆如何办
在基本农田上不得建造养殖场,所以基本农田上建的养殖场本来就应当被拆除,如果建造人没有按照规定拆除的,是可以强拆的。但是强拆前,需要按照调查取证、陈述申辩、下达建筑物性质认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法定流程,并经过法定的复议和诉讼期限才能强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基本农田养殖违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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