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纠纷之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述类型的诉讼案件必须由相关规定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涉及不动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关于在港口作业过程中所引发的纠纷之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因法定继承遗产引发的诉讼,应由被继承人去世时的居住场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还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起诉都需要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及按被告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申请立案,但需由人民法院进行记录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房地产纠纷怎么起诉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地产纠纷到什么地方起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