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违约情况时,其应当依照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协议与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违约赔偿方面,合同签署双方可以明确标注具体的赔偿金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式;
如果合同并未对此进行详细约定,那么在这时候,违约方必须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可参考如下标准进行设定:
若逾期支付购房款项,则应按尚未支付的购房款总价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针对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计算得出相应数值,作为赔偿依据;
而对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情况,则应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实际时间段为准,根据该时间段内各政府监管部门公告发布的、或是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同地区、同类房屋所做的租金估值为基础,来确定最终的损失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购房遭遇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维权如下: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
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
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遭遇一房二卖,购房者应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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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100万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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