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关于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妥善处置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倘若卖方所交付的房屋并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条件之一,即属于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1. 实行实际履约:
在商品房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质量出现问题时,若能采用加固手段加以修复并确保建筑安全性,那么买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卖方履行相应的职责;
2. 解除合同关系:
但若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之后,难以通过修复方式解决难题,那么买方就此有权利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无论是请求实际履约还是申请解除合同,买方都不会因此丧失对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和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力;
4. 承担违约侵权责罚:
若因任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伤,受损方可根据现行法律选择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是要求进行侵权赔偿;
其次,针对已部分投入使用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
1. 规定的保修期之内,卖方应承担必要的修复工作,如卖方推脱或者延迟修复达至合理期限以上,买方可以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补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而修复所需的各项成本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全权负责;
2. 如果该质量缺陷严重影响到房屋本身的日常居住使用功能,买方也可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关系并寻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明细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品房交付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装修费、另行租房产生的租金、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高层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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