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房地产有纠纷找谁
在此情况下,可以寻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
若涉及到住宅本身存在的缺陷,应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团体或者其他适当的权威机构的协助。
首先,购房者应该查阅签订的购房协议,依据协议所载明的相关规定,对比房屋现存的问题,向开发商提出修复及赔偿的合理诉求;
其次,假如因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以至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居住过程中发现质量检验明确表明存在严重问题,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装修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
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
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房地产有纠纷找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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