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后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当发现建筑物存在质量瑕疵时,身为消费者的您应首先寻求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
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建立了直接且明确的合同约束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生产和出售的全权代表人,将不得不承担起对商品房质量的最终责任。
若开发商决定履行义务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补偿方案,那么他们将有权依照合同规定,进一步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开发商未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亦或是您对于他们提出的解决办法并不满意的话,您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诉请求,以获取专业的质量评估确认。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向负责房地产行业监管事务的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在此阶段,住户本人也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权威第三方力量,对所购买的房产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
这种检验的结果,可以作为后续涉及到的民事索赔法律程序中,所需的重要证据使用。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妥善处理重大质量问题,那么购房者则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享有其合法权益,向开发商提出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没有交房可以退房吗
商品房没有交房能否退款,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
即若能证明卖方有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但如果购房者只是单纯的后悔不想要的情况,一般很难退房。
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的话,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买后质量问题找谁解决”,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